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
(2019)黔0121执539号
本院在执行李仕琴申请执行袁中学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的过程中,袁中学应当支付本案案款共计9429.56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,被执行人袁中学未履行义务。根据李仕琴的申请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五条、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》第五条规定,特发出执行悬赏公告如下:
被执行人袁中学,男,1989年9月3日生,汉族,贵州开阳人,身份证号码520121198909036618,户籍地贵州省开阳县高寨乡杠寨村马头寨组。
凡向本院举报、提供本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袁中学财产及藏匿、转移财产的线索,经查证属实并能依法处置变现的,按变现金额的10%支付悬赏金;
凡向本院举报、提供被执行人袁中学的下落,经查证属实并协助本院控制袁中学的,按照500元的标准支付悬赏金。
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。
举报联系电话:0851-87227298(工作日上午9:00—下午17:00)
联系人:刘法官
开阳县人民法院
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
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
(2020)黔0121执1703号
本院在执行黄文国申请执行蒋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,蒋伟应当支付本案案款共计97175元、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。被执行人蒋伟未履行义务。根据黄文国的申请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五条、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》第五条规定,特发出执行悬赏公告如下:
被执行人蒋伟,男,1982年8月5日生,汉族,四川岳池人,身份证号码:513621198208056155,户籍地四川省岳池县石垭镇新龙庙村2组28号。
凡向本院举报、提供本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蒋伟财产及藏匿、转移财产的线索,经查证属实并能依法处置变现的,按变现金额的10%支付悬赏金;
凡向本院举报、提供被执行人蒋伟下落,经查证属实并协助本院控制蒋伟的,按照1000元的标准支付悬赏金。
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。
举报联系电话:0851-87227298(工作日上午9:00—下午17:00)
联系人:刘法官
开阳县人民法院
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
编辑:小虎
责编:周晓艳
审核:刘露